貴州省紅十字會備災救助服務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來源: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 閱讀:1186 次 日期:2017-02-23 15: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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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貴州省紅十字會備災救助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詳見《貴州省紅十字會備災救助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紙質(zhì)材料用A4紙印制,用檔案袋按順序準備好,以便查驗)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核的方式進行,一般應由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確認。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確認,相關(guān)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應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貴州紅十字會備災救助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具有會計資格證的應聘人員,須分別提供會計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其中,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jīng)當?shù)乜h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在職在編人員須經(jīng)當?shù)乜h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無職人員需提供無職證明或離職證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三、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審查地點:

貴陽市中華北路省政府大院5號樓3樓301室,電話:0851-86857817。

五、重要提示:

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shù)在資格復審期內(nèi)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遞補通知24小時內(nèi)拒不反饋是否參加資格復審或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特此公告

貴州省紅十字會

2017年2月15日

附件:貴州省紅十字會備災救助服務中心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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