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調職位、人數
財務會計崗位:2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
2.具有公務員身份,已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
3.性別不限,年齡35周歲(含)以下;
4.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學歷,學士(含)以上學位;本科畢業(yè)報考者專業(yè)為會計學、財務管理,研究生畢業(yè)報考者本科專業(yè)須為會計學、財務管理;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行政機關單位財務工作3年以上;
5.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年齡和工作年限時間計算至報名首日。
三、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日—3月20日(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2.報名及資料郵寄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qū)大良街道鳳南路3號順德法院政工科(郵編:528300)
3.報名要求:
(1)報名者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完整填寫附件《佛山市順德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以及能證明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紅底彩照6張;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相關證件原件將另行通知審核。
(二)資格審查
我院收到報名者的報名資料后,將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院將通知進行考試。
(三)筆試
主要考察應試者從事具體崗位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技能和能力,以及崗位的匹配性。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報名和筆試情況,決定進入面試人選。由我院通知本人參加面試。
(五)體檢、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確定考察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不合格的由我院決定是否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我院將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有關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六)確定選調對象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結果、組織考察及個人與崗位匹配性等情況確定擬轉任人選。
四、其他事項
1、被選調者須服從五年最低服務年限要求;
2、住房、家屬工作、子女入學等問題由被選調者自行解決。
五、本院將在本網站發(fā)布公開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的具體信息,請報名人員密切留意。
六、本選調公告由佛山市順德區(qū)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7-22663832,聯(lián)系人:林小姐。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qū)大良街道鳳南路3號(佛山市順德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
郵編:528300
佛山市順德區(qū)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