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
應聘序號為01-07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應聘序號為08-51崗位: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⑴應聘序號為01-07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進行。
⑵應聘序號為08-45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三基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綜合分析能力及職業(yè)態(tài)度等。
⑶應聘序號為46-49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綜合分析能力及職業(yè)態(tài)度等。
⑷應聘序號為50-51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應急應變、綜合分析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