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一張杭州交警開出的罰單刷爆了微信朋友圈——日前,上城交警大隊民警在秋濤路東寶路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一輛號牌為浙AF29××小型客車的駕駛人,在駕車過程中吃棒冰。民警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3項規(guī)定,認定該駕駛人存在“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guī)定進行罰款100元的處罰并記2分。
其實,既然有法律條例為依據,這個“棒冰罰單”本來不應該成為新聞,可是,竟然在網上引起熱議,倒是值得我們好好琢磨一番了。
隨著對交通安全宣傳力度的加大,管理力度的加強,駕駛員們對以往不以為然的細節(jié)有了多一份的小心,開車時打電話等現象大為減少,更為嚴重的酒駕等行為更是少見很多,可對于開車吃棒冰這樣的“小事”,恐怕還真是沒有太加以重視??墒聦嵣希瑹o數慘痛案例告訴人們,很多殘酷的交通事故,就是由諸如彎腰撿東西這樣的“小事”所引起,從而釀成悲劇。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開車時吃東西、喝水、看手機、打電話等違法行為,因為取證困難而僥幸免于處罰,在這樣的情形下,“棒冰罰單”倒是來得及時,它提醒我們,有太多被我們忽視的行為,其實都是違法的舉動,當引以為戒。
而除了駕駛員要謹小慎微目中有法,管理部門也要對這類看似小小不言的違法行為加以重視,務求執(zhí)法嚴格,提升社會文明守法意識。批評勸阻是一方面,更多時候還是要動真格,否則,駕駛員對開車抽煙等陋習習以為常,以身試法卻不知犯法,釀成大錯可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