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xiàn)將常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點:常州市人力資源市場A館(常州市新北區(qū)珠江中路科技園5號,市行政服務中心旁)。
二、相關要求
(一)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二)須攜帶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等,與用人單位已簽約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須有用人單位、單位所在地人才中心蓋章),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還必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證件。大學生村官須出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證明;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出具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3.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有效身份證;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比如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
6.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應攜帶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
三、特別說明
1.常州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除警察職位)詳見附件。
2.報考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的通知和人員名單,待體能測評、體檢合格后另行公布,敬請近期時時關注。
3.提醒每個報考人員,要求并建議由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前來參加復審,避免他人代審因不了解報考人員實際情況而影響審核時間和結果。
請相互轉告。
中共常州市委組織部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