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將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負責全面指導學校博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分學院招生計劃分解辦法;制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對各學院復試現(xiàn)場進行巡視。
2.學校復試錄取督查小組
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嚴肅招生工作紀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受理有關申訴,及時調查并給予回復。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平公正。
組 長:郭 琦
成 員:馮世斌 劉 勇 趙 琦
申訴電話:0717-6392051
舉報電話:6393833
舉報郵箱:jwjcc@ctgu.edu.cn
通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三峽大學行政樓421房。
3.各招生學院要成立復試和錄取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由學院分管院長擔任組長,分管紀檢工作的負責人和有關同志參加,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博士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負責接受考生的咨詢、申訴等。各學院應在復試前將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咨詢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在網(wǎng)上公布并報研究生院。
二、復試要求
參加所有單元科目考試(即無違紀、缺考記錄)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三、錄取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
2.結合初試成績,經(jīng)復試和綜合考核后錄取。
3.被錄取考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
四、復試
1.資格審核
各學院應成立資格審核小組,負責考生資格的審核和認定,復試報到時未通過或者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考生參加復試時,應出示身份證、最后學歷學位證件原件(應屆生應出示學生證原件)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往屆生),并逐一進行網(wǎng)上核驗,國內學籍學歷通過教育部學信網(wǎng)htt p://www.chsi.com.cn核實,國外學歷通過留學生服務中心網(wǎng)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實。
2.復試安排
相關學院應于復試前上網(wǎng)公布本單位復試方案。
(1)復試時間:4月10-11日,復試費100元/人。9日研究生院公布復試名單后,考生到圖書館一樓工商銀行繳費。
(2)體檢時間:10日早空腹于校醫(yī)院體檢,體檢費65元/人。
3.復試內容
復試滿分為100分,復試程序和各項復試內容成績所占比例由各學院制定,應公開、公平、透明,以書面和網(wǎng)上等形式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并在復試中嚴格執(zhí)行。復試應認真做好記錄,給出評語、評出成績,并公布結果。
各學科根據(jù)自身特點組織復試,采用面試、筆試、上機、實驗、模擬課題申報等多種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判,加強對考生的科研能力與綜合素質(含英語口語和聽力水平)的考核??梢罂忌驈驮囆〗M報告有關情況,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jīng)歷和科研成果,對擬從事的研究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對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應不少于30分鐘。跨一級學科考生、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碩士階段學科課程(筆試)。
復試時,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或補充能說明其研究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各學院應在分學科綜合評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本科和碩士生階段的學習成績、科研和工作實績、畢業(yè)論文和專家推薦信等有關材料的基礎上,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請相關學院于4月14日前將復試名單(含復試中各項考核成績、復試成績及其計算辦法)報研究生院。
4.復試要求
各學院應按一級學科組織不少于5人的復試專家小組,并對復試小組的教師及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
復試時,筆試和面試需在有視頻監(jiān)控的教室進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和監(jiān)督(學院自備錄音筆),且復試過程可錄制存盤1年。
五、錄取
1.錄取辦法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成績×40%,按總成績進行排序,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學校將對擬錄取名單作進一步審查,并接受上級檢查。如有缺額,按總成績順序補錄。
各學院應對本學院的復試和擬錄取結果負責,當考生提出質疑時,應負責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釋。
請相關學院于4月21日前將擬錄名單(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和排序)報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擬錄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2.錄取類別
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即為錄取類別。報考定向的考生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方可擬錄取??忌c定向培養(yǎng)單位或服務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本人負責。
3.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6月底,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六、政治審查
由學院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政治審查。要重點加強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經(jīng)政審合格者,方可錄取;未經(jīng)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錄取。請在5月19日前將審查結果報研究生院。
七、收費標準
博士生標準學制為三年,培養(yǎng)費標準為1萬元/年。如需延長學習年限,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招生計劃
目前2017年博士招生計劃未下達,在2017年招生簡章上公布的計劃基礎上,若追加計劃數(shù)為偶數(shù),則兩個學院平均分配,若追加計劃數(shù)為奇數(shù),則報考人數(shù)較多的學院多分配一個計劃。
各學院應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遇特殊情況,務必及時與研究生院研招辦聯(lián)系。各單位及有關招生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確保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質量。
三峽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