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想問下,我的勞動合同簽訂日期是2009年8月20號至2012年8月19號,但是我的合同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用工登記日期卻是2011年4月13號,我想問下我的這個情況對我資格復(fù)審有影響嗎???符不符合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驗(yàn)??謝謝老師
回復(fù):你好,以符合要求的勞動合同為準(zhǔn)吧,具體請直接咨詢招錄單位所在州市公務(wù)員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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