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本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具體情況如下: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復試及錄取工作
1.復試領導小組
組長:侯吉瑞
成員:彭勃、康萬利
2.資格審查小組
組長:侯吉瑞
成員:孫麗、宋兆杰、楊子浩、羅曉美
3.復試小組
組長:侯吉瑞
成員:彭勃、康萬利、董朝霞、郭繼香、鐘立國、李宜強
秘書:宋兆杰、楊子浩
二、指標和復試人數(shù)確定:
2017年學校下達研究院的實際招生指標為8人,包括碩博連讀生招生指標。參考學校指標分配辦法,碩博連讀研究生占當年的招生計劃指標并按學校相關文件的要求參加復試。
專業(yè) | 英語 | 專業(yè)課一 | 專業(yè)課二 | 總分 | 復試人數(shù) | 擬錄取人數(shù) |
油氣田開發(fā)工程 | ≥60分 | ≥60分 | ≥60分 | ≥200 | 7人 | 5人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60分 | ≥60分 | ≥60分 | ≥200 | 3人 | 3人 |
注:綜合考慮生源質量和各學科之間的差異,各學科專業(yè)最終擬錄取人數(shù)以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公示的擬錄取名單為準。
三、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到校醫(yī)院體檢,體檢時間4月27日上午8:00,具體情況見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3570.htm
四、復試安排:
1、資格審查及領取體檢表時間:4月26日下午14:30-16:00 (領取體檢表時考生需提交一張一寸本人免冠照片)
請考生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學位證書原件、學生證等進行認真審查。在職工程碩士考生除應審查已獲得專業(yè)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外,還應審查成績單原件。對有疑問的學歷、學位證件要通過網上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網上查詢不到的考生應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獲取書面認證報告。
2、資格審查地點:新綜合樓北樓(A座)305室
請各位考生注意:資格審查時必須交齊材料,方可參加復試!
3、復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復試時間:5月2日上午8:00
復試地點:二教210室
考生等候地點:二教211室
4、復試名單見附件1
五、復試方法
1、復試采用面試+綜合考察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及綜合素質。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培養(yǎng)前途的學生。要求考生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廣博的科學視野;復試主要考察考生外語應用能力、綜合能力、學科基礎知識、科研能力、科研發(fā)展?jié)摿?、對學科前沿的了解等。
2、復試小組成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并對碩博連讀生面試考核標準嚴格統(tǒng)一要求。
3、復試階段的面試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為確保面試時間和面試質量,考生參加面試時帶上碩士論文(應屆生可以帶論文初稿)、已發(fā)表論文或其它代表學生本人水平材料(獲獎、專利證書等)供復試小組成員參閱。
注: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準備PPT,PPT的內容為碩士工作,以往工作經歷以及未來工作展望等,匯報時間為20分鐘。
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總成績的確定
(一)歸一化后的初試總成績(100分)=英語成績(筆試+聽力)/1.2*40%+專業(yè)課一成績*30%+專業(yè)課二成績*30%。
(二)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歸一化后的復試成績(100分)=除報考導師之外的面試小組成員給出的面試成績的平均分(100分)*40%+報考導師給出的成績(100分)*60%。
總成績=歸一化后的初試總成績*40%+歸一化后的復試成績*60%。
碩博連讀生總成績等同于歸一化后的復試成績。
復試結束之后,考生可在3個工作日后通過本院網站可查看復試成績,新版網頁:http://eor.cup.edu.cn/ 舊版網頁: http://www.cup.edu.cn/eor/
七、擬錄取名單確定
1、學校分配指標的錄取
(1)錄取小組將根據(jù)各專業(yè)導師指標和考生最終總成績順序擇優(yōu)錄取。
(2)導師錄取研究生人數(shù)應符合學校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
(3)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的錄取總數(shù)不能超過招生規(guī)模的10%,且需報研招辦審核后方可錄取。
(4)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經審核通過后由研招辦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以下情況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2)體檢不合格者
(3)成績合格但沒有導師接收者。
2、基礎研究項目、協(xié)同培養(yǎng)項目、重大研究項目申報細則參見研究生院主頁《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符合申請條件的導師可最晚于5月4日前提交申請材料,經學院初審通過后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批。(具體申請表可見附件2)
八、監(jiān)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及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負責。
2. 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聯(lián)合紀委要對復試及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組成巡查和和督導小組,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
3.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4. 實行復議制度。學院復試及錄取領導小組負責在招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82837456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jiān)督舉報電話:89733105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