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949 次 日期:2017-05-10 14: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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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公益一類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為承擔本局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聯(lián)系有關新聞媒體,組織策劃體育新聞宣傳報道工作,承擔有關體育宣傳資料的組織、策劃和編寫等工作,單位位于北京市豐臺區(qū)光彩北路10號。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和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新聞宣傳部法律宣傳崗1人(管理崗位9級)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3.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條件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撰寫各類公文及文字材料,具有較強的溝通和對外協(xié)調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xiàn)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2日-23日

9:30—11:30,14:00—16:30。

2.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qū)光彩北路10號211室,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個人簡歷,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報崗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公章的畢業(yè)生成績單和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的,由招聘單位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

(三)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荚嚪秶ňC合素養(yǎng)、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3.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四)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五)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

(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七)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八)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huán)節(jié)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九)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考察:招聘單位到應聘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十一)公示報批:

1.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xiàn)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調入和備案手續(xù)。經批準后,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應按照我單位在30天內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十二)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xù)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yè)。

四、需說明事項

(一)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現(xiàn)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lián)系暢通,因電話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社會人員在報名應聘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須協(xié)助聘用單位及時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xù)。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昆

聯(lián)系電話:010-87244817

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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