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公開選調財務工作人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市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認真細致,組織紀律觀念、事業(yè)心、責任心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并從事財務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關于轉發(fā)<寧波市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慈委組〔2015〕23號)規(guī)定的轉任條件。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于5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白沙路街道南二環(huán)東路1141號)3樓317室報名。報名時遞交以下材料:
1、《慈溪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須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
3、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張。
報名時接受現(xiàn)場資格審核,確定擬參加考試人員。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足選調計劃2倍的,取消選調指標。
(二)考試和考察
1、考試??荚嚥扇∶嬖嚨姆绞剑瑫r間另行通知。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組織進行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2、考察。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疾熘饕私馑枷胝嗡刭|、工作表現(xiàn)、身體狀況等情況。
(三)公示和選調
考察后,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擬選調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符合條件并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其它事項
若報名人數(shù)不足或經考試(考察)確無合適人選,可取消本次選調計劃。聯(lián)系電話:58971850。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