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1、資格復審地點:鶴山市委黨建辦(市政府進門右側)
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前進路18號
2、咨詢電話:8882437或8899663
三、提交材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戶口本、身份證、學生證、學歷證書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表及準考證參加資格復審。其中,屬暫緩就業(yè)畢業(yè)生的,持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暫緩就業(yè)協議書、報名表及準考證參加資格復審。
往屆畢業(yè)生須持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近期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報名表及準考證參加資格復審。
現戶口在外地,或為集體戶口,拿戶口本原件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帶戶籍遷出原戶籍所在地之前的戶口本來參加復審。審核戶口本的原則是只要能證明其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生源即可。
報名表和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登陸江門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打印。
四、具體要求
(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以上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前往資格復查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委托他人復審的,被委托人要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資格復審時必須要求考生或被委托人在審核名冊上簽名確認審核結果。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發(fā)給考生《鶴山市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經聯社)任職面試通知書》。
(五)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入圍的考生中相應遞補面試對象。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在7月4日,地點不變。
(六)資格復審時按考生參加復審的先后順序決定其參加面試的時間段,先安排完上午的面試名額,再安排下午的名額。
中共鶴山市委組織部
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