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紅塔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紅塔區(qū)公務員隊伍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公務員,且近兩年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選調崗位及條件
選調單位 | 選調崗位 | 選調人數(shù) | 年齡 | 性別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要求 | 其他條件 |
春和街道辦事處 | 行政管理 | 1人 | 40歲以下 | 不限 | 經濟學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 |
春和街道辦事處 | 行政管理 | 1人 | 40歲以下 | 不限 | 文秘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具有組織協(xié)調能力及公文寫作能力,工作業(yè)務能力強,電腦操作熟練。 |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日— 7月3日
報名地點:紅塔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玉溪市玉興路68號)
2、實行本人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察調動
1、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和回避等情況,由考察小組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和選調建議。
2、經考察后確定選調對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咨詢電話: 0877-2039887
玉溪市紅塔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