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洱市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
及后續(xù)相關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普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經上報計劃、網上報名、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遞補等環(huán)節(jié),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安排
(一)面試方式:
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方式(模擬法庭控辯)。每場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
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備考室,在備考室準備的發(fā)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以內,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二)其他崗位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
(二)面試時間: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全天??忌仨氂?月26日上午7:30分前到達考場 。
(三)面試地點:
報考普洱市人民法院系統(tǒng)考生:在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思茅區(qū)茶苑路6號)。
報考普洱市人民檢察院系統(tǒng)考生:在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大樓(思茅區(qū)茶苑路37號)。
二、面試注意事項:
考生面試報到時,須同時持有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負員資格復確認單(資格復審時,蓋有復審合格單位印章)作為面試準考證。
考生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由面試組織單位進行公示。
按照公告要求,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合成辦法如下:
綜合成績=包含加分在內的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
筆試總成績、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若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等的情況,首先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面試成績相等,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排名。
三、進入面試人員
參加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及錄用嚴格按照《公告》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和崗位招錄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標準執(zhí)行。
一般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司法警察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為不影響體檢結果,體檢前一至二天,請不要吃油膩食物、不要喝酒,體檢當天早上請空腹、憋尿。
請各位考生預先準備體檢費用,自行向醫(yī)院支付。
五、考生須知
1. 考生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
2. 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集合點名結束,未到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 考生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須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不得帶入考場,否則將被視為違紀,取消其面試資格。
4. 面試序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5. 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 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7. 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可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場工作人員予以回避。
8. 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本和草稿紙。
9. 考生在候考室、面試考場內禁止吸煙。
10. 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考生如有疑問,請聯(lián)系以下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0879-8881003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0879-2827314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