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百色市引進人才工作暫行規(guī)定>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百人才辦〔2015〕1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自治縣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將常艷娥同志作為高層次人才引進我縣工作,現(xiàn)將常艷娥同志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地址,于2017年8月20日前郵寄或直接送自治縣黨委組織部人才科(直接送達以送達日期為準;郵寄的以郵戳為準。郵政編碼:533400;聯(lián)系電話:0776-8202171)。
常艷娥,擬引進到隆林中學工作。
群眾如實反映擬引進人選的有關問題受法律保護。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縣委員會
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