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緩解檢察機關任務重、人員少的問題,滿足檢察工作的基本需要,推進檢察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jīng)東平縣委、縣政府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檢察輔助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工作內(nèi)容
聘用檢察輔助人員15人。其中法律專業(yè)12人(其中8名從事法警工作,僅限男性;其余4名,性別不限),文秘專業(yè)1人,計算機專業(yè)1人,財會專業(yè)1人。檢察輔助人員主要負責檢察業(yè)務過程中的輔助工作,包括:整理材料、整理卷宗、打印文書、信息撰寫、輔助事務等工作。
二、招用范圍和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熱愛檢察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及慢性疾?。?/P>
3、具有正規(guī)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法律類、文秘類、計算機類、財會類專業(yè));不限地域;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以下人員不得應聘:(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2)曾被用工單位辭退開除的;(3)配偶、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涤H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4)與用工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公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考核政審、體檢、錄用等程序,擇優(yōu)錄取被招聘人員。
報名時間和地點:即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8:00-18:30。報名地點:東平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電話:0538-2828903)。
四、管理辦法
1、聘用期限為長期聘用??h檢察院與被聘用人員每年簽訂一次聘用合同,不列編制,合同期滿,可根據(jù)工作需要和雙方意愿續(xù)簽或終止合同。
2、工作期間,人事檔案統(tǒng)一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實行人事代理,自代理之日起計算工齡。
3、被聘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檢察機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紀律,凡違反各項制度、紀律規(guī)定,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一切法律、經(jīng)濟后果自負。
4、聘用人員聘用期間,可以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yè)人員招聘或其他招聘,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檢察院,經(jīng)聘用單位同意后方能報考。
五、待遇
1、雙方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聘用關系確立。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工資待遇:縣檢察院每月支付給固定工資1500元,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五險(其中,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繳納)。工資發(fā)放時間為每月的30日之前。
3、聘用人員根據(jù)檢察院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任務和崗位,并按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
六、組織實施
1、招聘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公開透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聘用工作由東平縣人民檢察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咨詢電話:東平縣檢察院政治處0538—3012626;0538—3012607
3、本簡章由東平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東 平 縣 人 民 檢 察 院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東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