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總工會、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工總字〔2017〕31號)和六盤水市總工會《關于印發(fā)<六盤水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方案>的通知》(六盤水工發(fā)〔2018〕8號)精神,經盤州市市委、市政府同意,盤州市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32名(編制外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則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擬定招考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及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二、招考計劃和職位
盤州市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32名(詳見《盤州市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公開招考聘用崗位計劃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考對象
盤州市戶籍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
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4月18日之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18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單位的當年應屆畢業(yè)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四、招考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4月12日至18日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盤州發(fā)布等媒體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期7天。
(二)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9日— 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節(jié)假日不休。
2.報名地點:盤州市總工會一樓辦公室(黔錦假日酒店一樓),咨詢電話:3677111,3636900。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張;自帶u盤拷貝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電子照片(相片格式為jpg,像素20kb以下,規(guī)格為彩色、白底,相片統(tǒng)一注明:身份證號碼-姓名);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提供畢業(yè)證的,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所在學校證明。
(2)報名時按照黔價費〔2010〕55號文件的收費標準,收取報名費100元。
(3)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報名表》和《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報名花名冊》。因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負責。
計劃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2方能開考。如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2比例時,則按1:2比例相應縮減計劃招考人數。
(4)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報考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根據報名條件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
(四)《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點:盤州市總工會一樓辦公室(黔錦假日酒店一樓)。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工作在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
2.筆試科目:工會理論和工會業(yè)務知識、時事政治、寫作,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8年5 月5日上午8:30--11:30
十、待遇保障
(一)工資
1.試用期工資:擬聘用的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00元。
2.簽訂勞動合同后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工資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工資。以當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盤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為基數,大專學歷者1.8倍、本科學歷者1.9倍、研究生學歷者2倍。二是工齡工資。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齡從根據黔工總字〔2017〕31號文件規(guī)定招錄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開始計算,工齡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資100元。
3.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資上限不高于當年當地同級同職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后的工資標準。
(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年終獎
1.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2.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年終獎由盤州市總工會自行籌資發(fā)放,人均標準按所在單位當年度考核等次對應金額的1/5到1/2之間確定。
(三)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待遇保障:在今后執(zhí)行過程中,貴州省總工會、六盤水市總工會若有新的規(guī)定出臺,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招考聘用工作由市社工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接受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的監(jiān)督。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原則,嚴守紀律,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考生取消考試或簽訂合同資格并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參加盤州市組織的相關考試;對其他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四)本公告及相關事項解釋權屬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盤州市公開招考聘用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領導小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