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季福建泉州市惠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制內(nèi)人員考生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1285 次 日期:2018-06-26 16: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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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nèi)工作人員通告》相關要求,現(xiàn)決定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入圍考生按招聘人數(shù)的1:1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惠安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三樓會議室(地址:惠安縣建設南路2號,原婦幼保健院;電話:0595-87382165)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按順序整理:

1.《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填寫并打印)。

2.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就業(yè)派遣報到證(已就業(yè)的無法提供原件需到檔案所在地復印且蓋原件復印章)。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未領取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查詢并打印。

5.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中共黨員證明、兩年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

6.享受加分考生的還需要提供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屬于已正式就業(yè)人員的,最遲須于體檢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證明。

五、其他事項

(一)入圍考生務必按通知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面試)資格的,須由本人向各資格復審單位書面提交放棄聲明,放棄聲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或進入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棄權的,3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考;對核準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考。

(三)資格復審及體檢合格后,考生應向招聘單位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和戶籍所在地綜治部門(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綜治證明(或無犯罪記錄證明),并配合組織人社部門做好檔案轉遞等相關工作。

(四)資格復審結果及體檢等相關事項將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請入圍體檢的考生及時關注網(wǎng)站相關通知。因未及時關注網(wǎng)站通知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安排6月29日下午15:00-18:00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如有需要,可電話申請調整到上午進行復審。(聯(lián)系電話:0595-87382165)

(六)因個人原因而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等相關材料代為辦理。

(七)考生如有相關問題可電話咨詢惠安縣衛(wèi)計局:0595-87382165。

(八)請各位考生掃描加入惠安縣衛(wèi)技人員招聘群,群內(nèi)“我在本群的昵稱”以“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并及時關注群內(nèi)通知。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安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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