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法檢系統(tǒng)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各項工作公告
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做好全省法檢系統(tǒng)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xù)有關工作的通知》(云高法發(fā)電[2019]234號)要求,現將楚雄州法檢系統(tǒng)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各項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工作安排
楚雄州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由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具體組織實施。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
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到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或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 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
面試地點:楚雄市紫溪中學。
(三)面試考生必須出具的證件及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請考生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進入面試考點,7:50前進入指定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20分鐘及以上到達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方法
1.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崗位,采用模擬法庭控辯的面試方式。每場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所有考生按抽簽決定的場次以及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備考室,在備考室準備的發(fā)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2.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基本要素進行測評。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
(五)考生成績計算
按照公告要求,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綜合成績=(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六)面試結果公布
考生面試結束待主考官宣布完面試成績后,由工作人員引領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工作人員的通知,考生不得再進入候考室。待本招考崗位全部考生面試結束后,集中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宣布該崗位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姓名,發(fā)出綜合成績通知書和體檢通知書。
(七)面試結果公告
面試結果將于整個面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cxz.gov.cn)上公告。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二、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guī)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實施順序為先體檢、后考察,按下列要求進行。
(一)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錄用。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進入體檢的人員請于面試當天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綜合成績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小1寸)到考生休息室填寫《體檢通知書》。
(二)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靼从嘘P規(guī)定執(zhí)行,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同上)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錄用崗位名稱及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四、錄用
招錄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
按照公務員不得兼職的有關規(guī)定,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錄用人員,必須在招錄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錄用手續(xù)前將解除合同(協(xié)議)材料原件提交招錄單位。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通知下發(fā)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提醒事項
(一)提醒各位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公告、面試考生須知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考試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楚雄州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相關工作,只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同上)上發(fā)布相關公告。
(三)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楚雄州人民檢察院不組織、不參與、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和面試相關材料,其它網站及媒體發(fā)布的關于我州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信息與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楚雄州人民檢察院無關。請考生注意辨別。
(四)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面試通知、體檢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應后果。
聯(lián)系電話: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878-3399207
楚雄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878-3379769
附件:面試考生須知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楚雄州人民檢察院
2019年7月8日
附件
面 試 考 生 須 知
一、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有效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進入楚雄市紫溪中學面試考點,7:5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20分鐘及以上進入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請考生在考點大門前查看與本人報考崗位代碼相對應的候考室對應進入。
二、紫溪中學大門口將設置學校路線示意圖及考場安排平面圖,請考生仔細查看。考生進入考點后,請先主動將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以外的所有物品交物品保管處,再進入候考室。面試結束后經許可離開考點時,到物品保管處取回所寄存物品。除考生外,所有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大門。
三、考生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進入候考室前,將對考生進行安檢,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外,一律不準將任何物品帶入候考室;嚴禁與候考室外的人員交談、接觸;嚴禁用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與他人聯(lián)系。違反上述規(guī)定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按招考崗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試考生抽簽表》上簽名確認。未輪到面試的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隨意離開;經同意可暫時離開候考室的,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未經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隨意離開候考室或不服從工作人員勸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應自覺服從考官和工作人員的管理。面試時只準報本人的抽簽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違者考官將會在面試成績中酌情扣分。
六、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此分數線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體檢、考察,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七、面試請人代考以及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