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學院(成都大學)編內聘用崗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網 閱讀:1324 次 日期:2012-09-18 1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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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成都學院(成都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內聘用崗位工作人員1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不包括2013年7月31日之后仍然在讀的全日制高校學生。其中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筆試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招聘崗位

成都學院(成都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詳見附件1。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學術背景;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行政、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中如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四、報名

(一)應聘人員按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通過學校校園網公告。

(二)為方便應聘人員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兩種方式,考生可任選一種進行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5日—18日。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往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學校行政樓315會議室報名。所持材料均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代報名須持報考人員本人簽字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2.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9月12日—10月14日。10月14日以后不再接受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者將應聘資格審查表(電子版)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到以下郵箱:cdgzbm@cdu.edu.cn。網上報名者必須在筆試前交驗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五、筆試

由成都學院(成都大學)人事處負責牽頭組織,各用人部門作為主考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非藝術、體育類專業(yè)崗位的筆試以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理論測試為主,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50%。

藝術、體育類專業(yè)崗位的筆試設公共科目考試與專業(yè)科目考試,其中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4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30%。專業(yè)科目考試以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在筆試前交成都學院(成都大學)人事處313辦公室。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筆試的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學校公告及各主考部門發(fā)放的筆試通知書,筆試成績將于面試前在學校校園網上公布。

六、面試

由成都學院(成都大學)人員聘用工作委員會組織實施,委員會根據學科、崗位大類設相應的面試小組。

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的原則

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3(崗位需求數:面試人員數)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執(zhí)行。

2.面試方式及成績計算

面試由面試小組主要通過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評分標準由學校人員聘用工作委員會統(tǒng)一制定。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非藝術、體育類專業(yè)崗位的面試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50%。藝術、體育類專業(yè)崗位的面試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30%。

3.根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排序)。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的人員本人承擔。體檢安排在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zhí)行。

進入體檢的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學校人事處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組織考察。因個人原因導致學校人事處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按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由學校人事處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相應崗位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十、聘用與報到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學校人事處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yè)生,學校與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如系非在職人員,由學校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xù)。

2.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限內向學校報到。未經學校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十一、其他事項

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安排,將根據招聘工作進程及時在成都學院(成都大學)校園網公告欄內發(fā)布,未按公告規(guī)定時間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成都學院(成都大學)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將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與檢查,監(jiān)督電話:028-84616636。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單位地址:成都市外東十陵鎮(zhèn)

聯(lián)系人:劉老師、李老師、徐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8-84616225/84616040

電子郵箱:cdgzbm@cdu.edu.cn

附件1:編內聘用崗位一覽表

附件2:應聘資格審查表(待更新)

附件3:編內聘用崗位招聘日程安排

成都學院(成都大學)

2012年9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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