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陽春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二)持有陽春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在陽春市居住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陽春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注:陽春市內暫無高校,陽春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廣東省內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非免試人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申請的“任教學科”與考試合格證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wǎng)絡學校<函授>等)和經(jīng)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jīng)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免試認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2.參與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資函〔2020〕5號)規(guī)定進行。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wǎng)上報名時間4月12日至21日;第二階段網(wǎng)上報名時間6月15日至24日。憑《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參加第二階段網(wǎng)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jīng)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上服務大廳” 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
“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jīng)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 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報名系統(tǒng)“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
(二)報名(第一階段:4月12日至4月21日;第二階段:6月15日至6月24日)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符合陽春市認定范圍的相關人員可選擇陽春市教育局作為認定機構。其他人員應選擇其他對應認定機構,否則不能予以受理。
2.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體檢(第一階段:4月12日至4月21日;第二階段:6月15日至6月24日)
申請人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陽春市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具體要求見《陽春市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須知》(附件1)。體檢項目完成后,自帶體檢結果及其他認定資料一并送陽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審核。
(四)現(xiàn)場審核(第一階段:4月19日至4月23日;第二階段:6月22日至6月25日)
申請人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陽春市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xiàn)場確認,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交完備申請材料者,視為放棄申請?,F(xiàn)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駐粵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yī)院和體檢時間見《陽春市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須知》(附件1)。
特別提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的“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到有關部門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省通知附件2、3),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省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港澳申請人的有無犯罪情況經(jīng)港澳相關部門核查后,核查結果會反饋到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論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jù)。臺灣地區(qū)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特別提示:信息系統(tǒng)上傳照片和教師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tǒng)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9.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由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在線驗證,無需提供原件。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jù)審核情況作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陽春市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留意陽春市人民政府網(wǎng)發(fā)布的領取證書通知或電話咨詢,聯(lián)系電話:0662-7658312。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廣東省教育廳官方網(wǎng)站和廣東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廣東教育)或“陽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網(wǎng)站”。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662-7658312。
附件:
1.陽春市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須知
2.陽春市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2021年上半年)
3.相片頁
陽春市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
文章來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523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