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1年度檢察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及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2021年普洱市檢察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經上報計劃、網絡報名、筆試等環(huán)節(jié),已進入體能測評等后續(xù)程序階段,要求考生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評?,F將有關體能測評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檢察院系統(tǒng)招錄的司法警察職位,須在面試前組織對報考者是否具備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中組部《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法(政)明傳〔2020〕6號)等文件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做好疫情防控。最早可在體能測評前提前7天自行前往有關醫(y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體能測評當天提交檢測報告。如果體能測評當天出現發(fā)熱等病情,當即迅速對其隔離、并做進一步檢測。
★1.體能測評地點
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教場北路249號云南警官學院(具體地點:考生和工作人員從云南警官學院2號門進入,警體館旁籃球場集合點名分組,測試場地為警體館和田徑場。)
★2.體能測評時間
我省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體能測評時間定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上午7:30開始,請考生于7:30以前到云南警官學院報道。在規(guī)定時間里不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3.體能測評當天,考生須佩戴口罩、提前進行核酸檢測,入場時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核酸檢測證明報告;同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測評,未按要求攜帶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二、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結束后,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對測評合格的人員按照1:2的比例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現場設置在云南警官學院2號樓階梯教室102),請考生在資格復審過程中,要根據考試機構提供的照片及信息,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等材料(以上材料資格復審時提供復印件2份)。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注意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必須及時地登錄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因未及時登錄官方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體能測評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其他未盡事宜按《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題解答》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聯(lián)系電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879-2827314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5月1日
來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4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