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民族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西雙版納州民族中學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具體公告事項如下:
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并擇優(yōu)聘用。
招聘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身體健康,具有勞動能力,并在西雙版納州轄區(qū)內進行了城鎮(zhèn)失業(yè)登記和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的具有西雙版納州城鎮(zhèn)戶籍的就業(yè)困難人員。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一項:
1.連續(xù)失業(yè)1年以上人員;
2.城鎮(zhèn)登記大齡失業(yè)人員(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
3.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5.城鎮(zhèn)登記失業(yè)的零就業(yè)家庭人員;
6.連續(xù)失業(yè)6個月以上應屆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
7.連續(xù)失業(yè)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zhèn)的脫貧勞動力。
崗位要求
公益崗:1名
崗位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責任心,服從單位管理和安排,無違法犯罪記錄。
2.學歷不限,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愛崗敬業(y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 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 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 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5年以內的人員;
5. 吸毒人員;
6.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招滿為止,上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現場提交工作人員。資料須真實、準確、具體、完整、規(guī)范,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1.報名地點:
西雙版納州民族中學(景洪市曼弄楓學子路10號)
2.報名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肖老師
聯系電話:0691-2723311
15924691748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1份);
(2)其他崗位要求所需資質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復印件1份);
(3)獎懲情況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核
按照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對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三)聘用
由西雙版納州民族中學組織面試、考察,經一個月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擇優(yōu)聘用。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gu15rpIhnafDQ0D3wUVm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