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正、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本次招聘崗位為: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警務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專職輔警。本次招聘的人員與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依法簽訂合同,屬于非在編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一)公安輔警:巡特警大隊1名(男)、交警大隊3名(男)、拘留所1名(男)、勐角派出所1名(男);
(二)禁毒專干:法制大隊1名(男)、勐省鎮(zhèn)1名(男)、勐角鄉(xiāng)1名(男)、勐來鄉(xiāng)1名(男)、班洪鄉(xiāng)1名(男)。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戶籍地為臨滄市或在臨滄市轄區(qū)常住3年以上。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精神疾病的,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8.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9.已就業(yè)人員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公示、決定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相關招錄情況在滄源警方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09日至12月13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政治工作辦公室(縣公安局辦公大樓五樓501室)。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代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F(xiàn)場報名時,須攜帶1寸免冠證件照片4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正反面復?。?,戶口本、居住證明(或居住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現(xiàn)場填寫《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公安輔警報名登記表》《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禁毒專干報名登記表》《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交通輔警報名登記表》并認真校對個人信息,應聘人員相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管理。
(二)資格審查
由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規(guī)定對通過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試
應聘人員根據(jù)通知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男)、4×10米往返跑,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體能測試結束后,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
(四)筆試
由縣公安局根據(jù)工作實際命題組織開展,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根據(jù)報考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2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五)面試
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能力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統(tǒng)一到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體檢階段出現(xiàn)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政審
體檢結束后,由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抽調人員組成審查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政審。向應聘人員所在村(社區(qū))、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書面函詢現(xiàn)實表現(xiàn)以及家庭背景審查,并到相關部門查閱應聘人員人事檔案。對在政審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政審階段出現(xiàn)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
(八)公示
統(tǒng)一在滄源警方微信公眾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決定聘用
由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審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滄源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聘用文件,并報滄源佤族自治縣委編辦備案。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擬聘用人員與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為1年1簽)。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擬招聘人員須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續(xù)管理
聘用人員待遇保障為:4440元/人(含五險一金),統(tǒng)一配發(fā)制式服裝,并配備必要的執(zhí)勤執(zhí)法警用裝備。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發(fā)出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nèi),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滄源佤族自治縣監(jiān)察委員會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883—7125624(滄源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7121214(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
咨詢電話:劉警官:18487168660。
本公告由滄源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
2024年12月9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l8Hx9H90U4PiJGxx7_q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