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進組工干部隊伍結構改善,根據工作需要,報經縣委同意,縣委組織部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
計劃選調工作人員7名(女性1—2名),其中計算機及相關專業(yè)人員2名,其他人員5名。選調職位詳見《縣委組織部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縣范圍內在編、在職(崗)且由縣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領導,服從工作安排,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功底。報考計算機專業(yè)職位的應熟練常用辦公軟件操作,掌握計算機維護與維修、網頁制作、鄉(xiāng)土課件開發(fā)等技能;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年限滿1年(201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新招錄(聘)仍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2、新招錄服務年限未滿的國家公務員;
3、因違紀、違法曾經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不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在印江門戶網、印江電視臺發(fā)布選調公告,并下發(fā)選調通知到各鄉(xiāng)鎮(zhèn)和部門。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辦公室。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含電子版)。
(4)報考者需如實填寫《縣委組織部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可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領取或直接登陸印江門戶網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5)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6)其他職位選調條件要求的印證材料。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和選調職位報名情況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即取得參加筆試的資格,由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本人。
計劃選調職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減少選調計劃或征求報考人員本人意見后調整報考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如報考者提供虛假信息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并向報考者所在單位通報該情況。
(四)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以及擬報職位所需的業(yè)務知識等。
筆試時間:2013年1月12日上午??忌?013年1月11日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2、專業(yè)測試。報考計算機專業(yè)職位的考生須進行專業(yè)測試。專業(yè)測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計算機專業(yè)技能。
專業(yè)測試時間:2012年1月12日下午。
3、面試。按照選調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報考計算機專業(yè)職位的考生以筆試和專業(yè)測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綜合計算)。若最后一名筆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自動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該職位考生筆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huán)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總分100分。
面試時間:2013年1月14日上午??忌?013年1月13日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報考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專業(yè)測試和面試。
(五)體檢
按照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折算后的總成績,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商縣紀委聯合派出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1、公示。根據報考者考試成績、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的人員,在印江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2、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委組織部按照規(guī)定程序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辦理調動時,根據報考者本人原身份確定調動具體崗位。
四、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222143(縣委組織部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6221160(縣紀委干部室)
6223399(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
中共印江自治縣委組織部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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