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收優(yōu)秀人才充實法院審判隊伍,不斷提升法院審判水平,經(jīng)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招聘法院工作人員8名,其中非訴執(zhí)行工作人員5名,書記員3名。
具體開考職位數(shù)根據(jù)報名情況確定,報考人數(shù)與相應職位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否則視報名情況縮減或取消相應職位招聘計劃?,F(xiàn)就有關考試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條件
(一)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近三年內(2010、2011、2012)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5、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5名非訴執(zhí)行工作人員均要求為男性(身高170cm以上)、3名書記員男女不限;
7、具有本科學歷或者具有法律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
8、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含研究生);
2、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圍
聘用范圍:面向全縣,詳見職位資格條件一覽表。
聘用形式:勞務派遣
四、實施步驟
按照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和步驟進行(本次報名免收報名費)。招聘具體步驟如下:
(一) 網(wǎng)上報名
1、 報名時間:從1月10日到1月17日止(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 報名網(wǎng)址:長沙星沙人才網(wǎng)(http://www.csxsrc.com)。
3、 報名程序:本人須同意《個人誠信承諾書》,保證所填寫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將取消考試資格;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shù)碼相片以供審查(未傳相片者不能進行資格審查,上傳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4、 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 資格審查、準考證打印:
1、 資格審查時間:
(1) 用人單位初審:1月10日—1月18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 人社部門復審:1月10日—1月18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 資格審查單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3、 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報考者在網(wǎng)上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備面試資格復審),打印時間為1月19日上午10:00至日下午17:00。
(三) 考試形式
1、筆試
(1)筆試時間及科目:筆試時間2013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占筆試總分的30%)、《法律專業(yè)知識》(占筆試總分的70%),筆試共一張試卷,分值為100分。非訴執(zhí)行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占總分的50%,書記員的筆試成績占總分的3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所需資料: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以及考試所需工具。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長沙星沙人才網(wǎng)(http://www.csxsrc.com)查詢。
2、基本技能測試(只限書記員,占總分的50%)
(1)書記員打字速度:聽打字字數(shù)70字/分以下的,不計分并不予錄取。每分鐘打字高于70個字的1字計1分(直接計入考試總分),最高分不超過50分;
(2)基本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報考之為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由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復核驗證,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進行報名資格確認。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如遇筆試成績相同,則按法律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到低排名。
(五) 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3:1的比例,分值為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主考提問來進行,非訴執(zhí)行工作人員面試分數(shù)占總分的50%,書記員占總分的20%。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法院共同組織進行。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核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書記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測試的成績分數(shù)高的排名,非訴執(zhí)行工作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的成績分數(shù)高的排名)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要求實施,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為全項目復檢(在體檢醫(yī)院范圍內另行指定醫(yī)院進行),并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工作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執(zhí)行。
當體檢、考核出現(xiàn)不合格,或體檢和考核合格者棄權,導致該招聘職位考核人選空缺時,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書記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測試的成績分數(shù)高的排名,非訴執(zhí)行工作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的成績分數(shù)高的排名)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將結果在長沙星沙人才網(wǎng)(http://www.csxsrc.com)進行公示,最終擬招聘結果公示7個工作日,并接受報考者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五、招聘人員的待遇
招聘人員納入勞務派遣管理,并報人社局備案,參照《長沙縣編外聘用制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享受福利待遇,所需人員經(jīng)費列入財政預算。
六、組織實施和要求
1、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共同參與。
2、招聘信息將通過長沙星沙人才網(wǎng)(http://www.csxsrc.com)發(fā)布。
七、咨詢電話
1、報考咨詢:
0731—84015571(長沙縣人民法院政工室)
2、技術支持:
0731—84062128(長沙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附件:
長沙縣人民法院
長沙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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