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創(chuàng)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學校西依麓山,東瀕湘江,風光秀麗,是一所集自然之神秀、匯人文之靈杰,學科門類比較齊全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yōu)秀高校。為了謀求更大的發(fā)展,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向海內外招聘專任教師。現將有關情況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下,由校人事處具體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學校紀委的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基本條件(不完全符合第2、3、4、5、6、7、8項基本條件的,可憑優(yōu)秀成果申請破格引進)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團結協作精神強,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二)接收的畢業(yè)生年齡,碩士不超過28歲、博士不超過35歲。
(三)接收的畢業(yè)生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博士(其中碩士為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其畢業(yè)學校為“211工程”大學、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海外知名大學或藝術、體育、外語類等著名單科院校。
(四)接收的畢業(yè)生第一學歷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其畢業(yè)學校為“211工程”大學或藝術、體育、外語類等著名單科院校。
(五)接收的本校博士其本科、碩士兩個階段至少有一個階段為外校。
(六)接收的博士其本科、碩士、博士三個階段至少有兩個階段所學專業(yè)須一致或相關;接收的碩士其本科、碩士所學專業(yè)須一致或相關。
(七)接收的博士其博士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接收的碩士其碩士學習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過4年。
(八)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yè)生,其所學語言須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九)接收的畢業(yè)生專業(yè)主干課程成績須達到優(yōu)良,并在學習期間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開發(fā)表優(yōu)秀成果或獲較高層次的獎勵。其中博士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來源期刊或CSCD核心庫來源期刊上至少發(fā)表2篇學術論文或獲得至少1項國家(國際)授權發(fā)明專利。
四、專任教師招聘計劃(見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校園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5月30日,其中碩士材料遞交截止日期為2013年3月31日,博士材料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2、報名要求
應聘者登陸湖南師范大學大學人事處網站填報應聘信息,上傳《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
將《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含畢業(yè)論文)及獲獎材料等材料復印件寄(送)所應聘學院(教學部)黨委辦公室。
3、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各學院按照學校招聘教師計劃和有關規(guī)定,對應聘者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填寫《湖南師大專任教師招聘資格審查表》。
資格復審:人事處對學院上報的初審通過人員材料(含《資格審查表》和有關附件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確認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名單。
(三)考試(核)
1、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計劃,但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核)方式
采取專家評議、教學考核及面試、科研成果量化、英語水平測試四項相結合的考察方式。應聘的碩士,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計算機能力考試。
對不完全符合學校選聘條件但又成果特別優(yōu)秀的應聘者,除以上正常的考核程序外,需增加破格考察環(huán)節(jié),即專場學術報告會。
3、計分辦法
總成績=專家評議分+教學考核及面試分+成果量化分,其中專家評議、教學考核及面試兩項總分100分,分占30%、70%,成果量化分以實際分計入總成績,并填入《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英語水平測試分、碩士計算機能力考試分不計入總成績,但應聘者原則上需達到大學英語等級六級水平(CET6)或全國英語等級四級(PETS4)水平(應聘音樂、美術、體育等術科類崗位者英語水平可適當放寬),應聘者須具備較好的課件制作能力。
4、考試(核)時間
對應聘碩士,學校于2013年5月1日前組織基本素質考試(英語水平測試和計算機能力考試)?;舅刭|考試成績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于2013年5月10日前組織一次教學考核。
對應聘博士,用人單位于2013年4月20日、6月20日、9月30日之前分三批次對應聘博士進行教學考核(如果前一批次教學考核崗位人員招聘已滿,不再組織下一批次教學考核)。
(四)考察審定
用人單位依照考試(核)成績,按1:1的比例提出擬聘人選報人事處,用人單位會同人事處對擬聘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人事處對參與考試(核)的全體應聘者材料進行審核,形成聘用方案,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審批。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學校指定在市級以上醫(yī)院進行健康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社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待遇
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根據其科研成果,學校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進待遇,標準面議。
聯系電話:0731-88872231(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人事科)
郵政編碼:410081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湖南師范大學XX學院黨委辦公室
湖南師范大學
2013年1月2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