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一年公務員考試與大學生村官考試是否沖突的問題
來源:云南培訓認證網 閱讀:1914 次 日期:2009-06-01 21: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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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如果今年考上村官,還能不能報考今年的公務員考試?如果能報考,并且到時也通過了,由于村官考試在8月底就培訓上崗并在之前就須簽訂合同,而公務員最終結果公布在11月份,兩者會不會沖突?是否意味著必須放棄公務員的那一崗位?

回復: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公務員錄用或其他單位的聘用都不能凌駕于任何有效的合同之上,選聘合同存續(xù)期間是不能被錄用或聘用的。也就是說,你不可能一邊當公務員或者當教師,一邊還有選聘合同在身,但是如果解除了合同,可以被錄用。

相關規(guī)定如下:

2009年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在未簽訂合同前,不受合同約束,可以報名參加機關招錄公務員或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的考試;

簽訂選聘合同后,根據選聘合同的相應條款,只要被其他單位確定為擬錄用或聘用的公務員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由選聘人員本人提出申請,各級人事部門即可與其辦理合同解除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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