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社會治安管理,切實維護全縣社會政治穩(wěn)定,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美好幸福新石阡”,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文職人員35名,協(xié)勤人員88名(其中:治安協(xié)勤32名,交通協(xié)勤56名),現予公告。
一、招聘人員管理
本次招聘文職人員和協(xié)勤人員不納入機構編制部門管理范圍,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工作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洹⑷藣徬噙m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職數
公安文職人員35名,協(xié)勤人員88名(其中:治安協(xié)勤32名,交通協(xié)勤56名)。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公安文職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石阡縣戶籍(2013年3月31日之前在阡落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身高男不低于1.60米、女不低于1.55米,雙眼矯正視力在4.8以上;
4.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二)報考協(xié)勤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熱愛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工作;
2.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放寬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身高男不低于1.60米、女不低于1.55米,雙眼矯正視力在4.8以上;
4.具有石阡縣戶籍(2013年3月31日之前在招聘職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落戶);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性別要求:治安協(xié)勤人員均為男性;交通協(xié)勤人員男性54名,女性2名(系湯山鎮(zhèn)交通協(xié)勤職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處理不滿1年的人員;
4.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
5.曾因違反公安機關協(xié)勤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由石阡縣公開招聘公安文職人員和協(xié)勤人員領導小組采取張貼、網上公布等形式發(fā)布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從2013年 4月7日起至9日止,上午8:30分至下午6:00。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若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相應減少招聘職數。
報名地點:石阡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公安局辦公大樓二樓);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張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本方案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并將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三)考試
考試實行100分制。招聘文職人員分筆試、技能測試;招聘協(xié)勤人員只進行面試。
1.招聘公安文職人員分筆試、技能測試,其中筆試成績占60%,技能測試占40%,折算成績分值時保留2位小數。
筆試內容:應用文寫作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
筆試時間:2013年 4 月 20 日上午(見準考證)。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計算機操作能力。
技能測試時間:2013年4 月 20 日下午(見準考證)。
2.招聘協(xié)勤人員只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政治思想、文化水平、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反應能力、形象氣質等方面。面試實行現場評定,現場評分。
3.招聘協(xié)勤人員面試時間:2013年4 月 21 日(見準考證)。
4.考試結束,由領導小組將考試成績入圍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職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文職人員取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協(xié)勤人員一并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按成績總分依次遞補。體檢醫(yī)院由石阡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體檢確定為不合格:
殘疾、紋身、吸毒,身高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
體檢合格,由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戶籍地派出所進行政審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直系血親、姻親的政治立場 、道德品質 、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政審不合格按成績總分依次遞補。
(六)擬定招聘人選
政審合格,由招聘領導小組發(fā)布合格人員公示公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三天,公示期無異議,文職人員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安排崗位,協(xié)勤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崗,與石阡縣公安局簽訂招聘合同,凡不服從統(tǒng)一安排、不愿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七)上崗培訓
對新上崗人員進行上崗基本素質能力培訓。
六、工資待遇
(一)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內月工資待遇1000元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文職人員月工資1800元,協(xié)勤人員月工資1100元,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二)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佩發(fā)協(xié)勤制服。
(三)實行合同制管理,每年簽訂一次合同。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經考核不合格的,由石阡縣公安局予以解聘。
七、未盡事宜由石阡縣公開招聘公安文職人員和協(xié)勤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銅仁市石阡縣公安機關2013年招聘治安協(xié)勤及交通協(xié)勤名額分配表
石阡縣公開招聘公安文職人員和協(xié)勤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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