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云南省關于做好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認定[2013]3號)及曲靖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3]11號)文件要求,師宗縣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4月份啟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一)教育系統(tǒng)
1.在職在編至今還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
2.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證的人員;
3.證書遺失,需要補辦的人員。
(二)社會人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的師宗籍公民。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員為師宗縣戶籍。
2.教師資格認定必備的思想品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按照《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申報人員必須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4.申報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應為二級乙等及其以上, 其中,母語非漢語地區(qū)的人員,普通話水平可放寬到三級甲等。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6.非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報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兩學”合格證。
三、日程安排
(一)報名:4月15日至4月25日,由本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申報人員應閱讀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說明,按提示注冊并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上傳個人證件照,信息確認無誤,成功提交注冊信息。提交成功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在申請表內的承諾書上簽名確認,申請表上貼上照片(照片須和報名上傳時的一致)。
(二)資格審查:4月23日至4月25日。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需帶齊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師宗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審查,愈期不予受理。
資格審查需提供的證件:
1.《教師資格申請表》;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出具的近三個月內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云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下載后雙面打?。?/P>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家級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視為合格;云南省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的有效期限為5年,截止時間:2013年3月31日);
7.《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8.辦證照片一張(照片須和報名上傳時的一致);
9.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0.??茖W歷是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后通過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師范類本科學歷的教師資格申請者,須出示師范類??茣r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若??撇皇菐煼额悓I(yè)畢業(yè),本科屬師范類畢業(yè)的也須出示“兩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1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須出示“兩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
1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師的人員,還需提交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13.重新申請認定高層次教師資格人員的在職教師,須提供原有的教師資格證書;
14.補辦證書人員應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并注明教師資格證書的種類、號碼。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說明
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5月10日到師宗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測試通知單,5月12日至5月13日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組織,測試時間:5月24日至5月26日。
教育教學測試形式:采用筆試和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1.筆試包括封閉狀態(tài)下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教案。
2.面試包括說課和專家提問。
(四)現場確認:5月27日至5月30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的,予以確認;不合格的,不予確認。
(五)證書發(fā)放:6月底,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認定收費標準
按照《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735號文件)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2013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資格審查時交費。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師范類幼兒教育專業(yè)原則上只可申請認定幼兒教師資格,確因工作需要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必須取得相應的“兩學”合格證,并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兩學”合格證有效期2年,截止時間:2013年3月31日
3.嚴禁弄虛作假。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教師資格證書的,
一經查實,五年內不得申請教師資格證書。
聯(lián)系電話:0874-5757163
附件: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云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師宗縣教育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