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樂清市委政法委員會決定在樂清市范圍內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基本條件
1、樂清市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工作滿3年以上(2010年5月31日前參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未受黨政紀處分;
5、中共黨員,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文字工作能力。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7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市委政法委辦公室(樂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939室),電話:61882901。
(二)報名辦法
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近照2張,并填寫《中共樂清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報名須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加蓋公章。報名人員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后取得相應考試資格。
計劃選調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為1:3以上,若人數(shù)達不到比例,則相應減少本職位選調人數(shù)。
三、選調辦法
1、筆試。筆試科目為寫一篇論文,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定)。
2、面試。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
3、考察。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靸热莅ㄋ枷胝嗡刭|、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實績等。
4、選調。綜合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能崗相適原則,經委班子會議研究,公示7天無異議,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
中共樂清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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