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急求!我是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是2013年四項人員的崗位!有以下幾個問題:1、資格復審時需呀些什么資料?2、事業(yè)單位是否需要主管領(lǐng)導簽同意報考書?該文書在哪里能找到?3、服務期滿的四項人員(西部志愿者)需要提交什么資料?謝謝老師,跪求啊!
回復: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今年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qū)W位證明的,可憑所在高校簽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lǐng)館的有關(guān)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guān)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對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選聘合同存續(xù)期間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經(jīng)省級選聘大學生到村任職工作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和已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不管是否滿服務期,均可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或錄用考試,一旦錄取,組織人事部門都將與其辦理解聘手續(xù);其余三類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2、是否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是否有固定的格式,請待資格復審通知確定為準。
3、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具體事宜請待資格復審通知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