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免筆試考生除外)、身份證(或能證明本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證件),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7:15前到市行政中心人大辦公樓(面向行政中心右側停車場)外報到,分組集中。
二、考生在報到時,必須把隨身帶來的通訊工具等物品主動交給本組體檢引導員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yī)院時領回。對違反規(guī)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或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體檢資格。
三、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未經(jīng)批準,不得與體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聯(lián)系。
四、考生按要求在《體檢表》如實填寫相應項目(體檢表第1頁“請本人如實詳細填寫下列項目”項),填寫完畢后交給本組引導員。注意不能填寫本人的姓名等個人信息。
五、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離組,抽血前暫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引導員統(tǒng)一組織本組人員吃早餐。體檢結束后,本組統(tǒng)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離開。
六、對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體檢資格。
七、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或未檢完擅自退場不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九、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十、女性考生月經(jīng)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jīng)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請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十一、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錄用。體檢醫(yī)師可根據(jù)實際需要,相應增加必要的檢查、檢驗項目。
十二、體檢結果將于2013年6月25日在貴港黨建網(wǎng)公布。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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