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根據(jù)《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拔指導意見》確定本學院具體實施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院成立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負責制定本學院的“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監(jiān)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處理申訴,并對選拔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組長:紀亞光
成員:平章起寇清杰馬亞男張建生
2.學院組成“審核小組”負責對申請考生的材料進行審查評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質,專業(yè)學習和科研情況。
審核小組成員:劉景泉張靜趙鐵鎖紀亞光姬麗萍鄧紅
3.學院組成“綜合考核專家組”,負責對通過審核并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計算,根據(jù)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綜合考核專家組”成員:劉景泉張靜趙鐵鎖紀亞光姬麗萍
二、學院審核及考核方式
1.學院管理教師負責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檢查,審核基本條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特別對應屆生的學生證、已獲碩士學位人員的碩士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進行查驗。
2.“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fā)表文章以及獲獎等方面,給出百分制成績(成績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請資格)。根據(jù)材料審查成績,一般按招生指標1:2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學院對外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
3.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專家組”負責對通過審查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本學院考核形式采取面試的辦法。由“綜合考核專家組”組成面試小組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科研潛力。面試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最終根據(jù)面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4、上報擬錄取名單
學院上報“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經(jīng)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學院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7天。
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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