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研究生復試考試科目《美學綜合》主要測試考生對美學相關專業(yè)課程的綜合掌握情況。
二、考試性質與范圍
考試既要測試考生對美學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又要測試考生對美學學科的分析判斷與綜合應用能力,從而對考生的研究潛質做出一個較全面且系統(tǒng)的專業(yè)評價。
三、考試要求與形式
具有系統(tǒng)的美學理論及其歷史知識,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和跨學科研究能力。本考試采取客觀試題與主觀試題相結合,專業(yè)知識與綜合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法,包括筆試和口試兩種形式。
四、考試內容與題型
考試內容以美學原理和中西美學史的基本內容為主,本考試主要題型是論述題。
五、參考書目
《現(xiàn)代美學體系》葉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二版;
《藝術概論》王宏建,文化藝術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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