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進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加大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力度,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寧缺毋濫的選拔原則。
(二)鼓勵和支持推免生在不同地區(qū)、不同招生單位及不同學科間交流。
(三)繼續(xù)堅持有利于我校學科建設、人才培養(yǎng)和特色發(fā)展的原則。
二、接收推免生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奮好學,思維敏捷,成績優(yōu)異,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四)品行表現(xiàn)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六)獲得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組織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模式。學校負責制定接收推免生的要求,各院系負責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工作。
(二)各院系須成立由院長(主任)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成立本院系的專家復試小組;制定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確定復試時間;確定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及錄取類別;受理考生異議等。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本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各院系專家復試小組由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本校在職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人員不少于5人。參加復試人數較多的學科可成立若干個專家復試小組。
專家復試小組組長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組織復試、按要求履行復試程序、確定本小組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等。專家復試小組設秘書一名,主要負責收回參加復試考生的申請材料并在復試結束后統(tǒng)一送交教務辦公室存檔、進行復試情況記錄、安排復試相關事宜等。
四、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內容及要求
(一)復試內容
1.復查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
2.測試考生對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考查考生是否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在本專業(yè)研究領域的發(fā)展?jié)摿Α?/P>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4.各專家復試小組可自行確定是否需要加試其它內容。
5.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具體形式由院系自定。
(二)復試要求
1.復試以面試為主,復試時間每個學生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過程要有記錄,并明確給出復試成績(百分制)。
五、各院系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制定復試辦法,并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復試時間、復試要求和人員安排。
(三)對推免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資格審查時,請各院系教務辦登錄繳費查詢平臺(網址:http://pay.shisu.edu.cn:8080/ManageLogin.aspx),查詢考生復試費繳納情況。
(四)專家復試小組組織復試。
(五)院系教務辦按照推免生體檢安排時間組織推免生進行體檢(體檢前需將初審合格名單直接送校醫(yī)院醫(yī)政科),體檢時間為2013年9月26日-10月14日(節(jié)假日除外)。
(六)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確定復試合格的推免生,并將《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附件5)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七)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院系報送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統(tǒng)一公示10個工作日。
(八)研究生院為擬錄取的我校推免生發(fā)放網上報名校驗碼和辦理報名手續(xù),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其所在學校發(fā)放網上報名校驗碼。
六、直博生選拔
(一)2014年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國家重點學科及名額見下表。
序號 | 院系 | 學科 | 名額 |
1 | 船舶學院 | 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 | 7 |
2 | 動能學院 | 輪機工程 | 3 |
3 | 水聲學院 | 水聲工程 | 5 |
(二)招收直博生的學院須制定本單位直博生接收選拔辦法,并報送研究生院。
(三)直博生的選拔范圍是本學科復試合格的推免生。
七、復試紀律要求
(一)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國家及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
(二)復試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對有違反規(guī)定行為、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將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予以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八、材料報送時間及存檔要求
(一)各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專家復試小組名單、推免生復試辦法和要求、復試時間及地點、直博生復試辦法等材料須于推免生復試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各院系須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將《2014年接收本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協(xié)議書》及《國防生審批表》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外校推免生擬錄取名單須于2013年10月20日前另行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三)各院系須于2013年10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將《2014年接收直博生擬錄取名單》、《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協(xié)議書》及《國防生審批表》等材料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四)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申請材料及復試中涉及的考務材料要在院系存檔5年。
九、其他說明
(一)所有參加復試的推免生需交納復試費100元/人次,且須通過網銀繳費(不收取現(xiàn)金)。網銀繳費請登錄中國建設銀行(網址:http://ccb.epaybest.com,并選擇“哈爾濱工程大學”)。
請繳費人務必確保所選擇的參加復試院系名稱、考生姓名、證件號碼正確無誤(繳費時,類型選擇“身份證”,“姓名”填寫參加復試推免生姓名,證件號碼填寫推免生本人的“身份證號”)。
(二)體檢費為每生90元,體檢時在校醫(yī)院收費窗口交費并領取收據。
(三)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2014年研究生實行全面收費。同時,學校繼續(xù)加大對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生的資助力度,通過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相關辦法將陸續(xù)出臺,請各位考生關注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四)由于我校博士生資助體系文件正在修訂中,2014級直博生的資助類別將按照新的文件執(zhí)行。因此,此次擬錄取直博生的資助類別待新文件下發(fā)后,由院系另行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五)我校2013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可由院系自行安排,須于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見《哈爾濱工程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2014年4月將不再進行推免生的復試工作。
(六)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者取消入學資格:
1. 復試不合格者。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3.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4. 體檢不合格者。
5. 沒有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或未按規(guī)定及時到指定報考點現(xiàn)場確認者。
6. 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或受到處分的。
十、如有疑問,請與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451-82519679
聯(lián) 系 人:馬佳男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3日
哈爾濱工程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doc》來源于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院,最近更新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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