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陵縣公安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要求,現(xiàn)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報名表、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口簿(一整本),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只提供戶主頁、索引頁、本人單頁)。
其他縣市區(qū)的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服務期滿的基層項目人員審查時,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需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繳納70元的考務費,領取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考試。面試劃定70分為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參加面試的人員必須本人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jīng)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地點:陵縣人社局(陵州路267號郵政大廈5樓東首)
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10月9日—2013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咨詢電話:0534-8221147
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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