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參加了政法定向招考面試已經(jīng)通過,但要到十五號才公示,我現(xiàn)在公務員考試也進面試了,十五號要進行資格復審,我想放棄政法定向招生可以嗎?如果可以具體應該怎么操作。
回復:請聯(lián)系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處:0871—3635398、363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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