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09年畢業(yè)的應屆生,報考的是公安機關,崗位要求是2007年以來未就業(yè)的大學生,我報名時還未就業(yè),但10月初剛找到工作,報到證也交到現在的單位,像我這種情況是不是只有放棄復審和面試了?能不能到單位開個證明參加復審?
回復:請咨詢人事局。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