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到現(xiàn)在也沒出,公務員12號就要資格復審,是不是先去參加復審啊.如果政法15出的話公務員還沒有面試.那公務員是不是就要放棄啊?到那時寫申請還可以嗎?
回復:我也無法確定,你咨詢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處:0871—3635398、363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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