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試項目
男子組:1000米長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
女子組:800米長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
二、規(guī)則及標準
體能測試設最低合格線,其中一項測試項目不合格的,
體能測試成績評定為不合格,取消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及其所附實施規(guī)則制定本次體能測試的規(guī)則及標準(詳見附件)。
三、測試抽簽
測試前考生按照報考職位現(xiàn)場抽簽,按抽簽號確定體
能測試順序和登記測試成績,測試過程中考生只能向考官報告自己的體能測試抽簽號。
四、測試時間及地點
2013年11月30、12月1日7:30前全體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到羅甸縣二中審驗入場,集中點名抽簽,7:30后仍未到達測試場地內(nèi)報到點名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
領取體能測試準考證時間:11月29日向考生發(fā)放準考證。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大樓六樓)領取體能測試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證件不齊或7:30后仍未到達測試場地內(nèi)報到點名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陪同人員不得進入測試場地。
(二)若有先天性心臟病、心腦血管等疾病的考生,應考慮自身健康狀況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試;因隱瞞病情參加體能測試,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抽簽后考生應將抽簽順序號牌佩戴在胸前顯著位置,不得有影響工作人員記錄測試成績的遮擋、互換、撕扯、涂改號牌等行為。
(四)所有考生應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指揮,聽清各測試項目評判規(guī)則。
(五)由于考生人數(shù)較多,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在規(guī)定集中的時間前完成早餐,并注意天氣情況保暖、輕便著裝。
(六)體能測試期間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否則按違規(guī)處理。
附1:《2013年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能測試實施規(guī)則》
2:《2013年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能測試標準》
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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