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區(qū))招辦(中招辦):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建設的通知(鄂教基)[2011]1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3年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錄取工作,確保招生錄取任務順利完成,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與范圍
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2013年面向全省招生40人(含女生10名)。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下達,列入全省招生計劃范圍。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對象為應屆初中畢業(yè)生,要求學習成績優(yōu)秀,身體條件達標(身體條件要求詳見附件一《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自薦條件》)。
三、工作安排
(一)報名
有報名意愿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經家長(監(jiān)護人)同意后,填寫《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考生報名表》(附件二),經所在初中學校審核同意,由學校統(tǒng)一將報名表于2013年3月5日前上交到各市(州、林區(qū))招辦。
(二)初檢
初檢于2013年3月15日前進行,由各市(州、林區(qū))招辦負責,空軍預警學院參與和協(xié)助。初檢主要依據《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招生自薦條件》,對報名學生身體條件、學習成績、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各方面進行審查。各市(州、林區(qū))招辦將初檢合格擬推薦參加復檢的名單于3月15日報省招辦。
(三)復檢
復檢于2013年3月20日前進行,由廣州軍區(qū)空軍招飛選拔中心負責,
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協(xié)助。復檢主要參照空軍招飛標準條件,組織初檢合格學生參加文化測試、體檢和心理測試,復檢合格的學生可以參加政審。
(四)政審
政審于復檢結束后進行,由空軍預警學院負責。空軍預警學院在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結束后,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對復檢合格的學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合格的學生具備預錄取資格。
(五)錄取
空軍預警學院將預錄取名單上報空軍同意后提交省招辦。省招辦將預錄取名單發(fā)放給學生所在市(州、林區(qū))招辦(中招辦)。
市(州、林區(qū))招辦(中招辦)根據本區(qū)域招生工作安排為這些學生按期辦理錄取手續(xù),并于8月底前將錄取數據報送至省招辦。辦理了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錄取手續(xù)的學生不能被錄取到其他學校。
四、工作要求
做好空軍武漢少年飛行軍校招生工作,對加強空軍建設、保障國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招生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認真做好組織、協(xié)調工作。要嚴格程序、嚴把標準,認真做好初檢工作,確保生源質量;各初中學校要貫徹落實我省文件精神,積極動員和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踴躍報名、參檢;空軍武漢飛行少年軍校要積極協(xié)助地方招生部門和初中學校做好宣傳、報名、體檢等工作,保障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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