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專業(yè) | 方向 | 考試科目 |
音樂學 | 教育 | 面試:演奏演唱各二首;筆試:基本樂科(樂理、聽音筆試)。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面試:演奏演唱各一首;筆試:歌曲創(chuàng)作、器樂曲創(chuàng)作、和聲(一級關系轉調)、基本樂科(樂理、聽音筆試)。 | |
音樂表演 | 美聲 | 面試:演唱二首;筆試:基本樂科(樂理、聽音筆試)。 |
民族聲樂 | ||
鋼琴 | 面試:演奏二首(其中練習曲一首);筆試:基本樂科(樂理、聽音筆試)。 | |
手風琴 | ||
管樂 | ||
弦樂 | ||
民族器樂 | ||
舞蹈表演 | 教育 | 形象、基本功、技巧測試、作品表演測試、模仿測試、即興表演。 |
表演 | 初試:表演素質測試;自備材料(朗讀或臺詞片段);演唱。復試:命題小品;即興朗讀;口試。 | |
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美術學、產品設計(美術)、產品設計(科技) | 素描、色彩(吉林省考生參加省聯考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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