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考試科目及錄取怎么安排?
答:考試科目:英語、教育學心理學綜合、專業(yè)基礎課;復試科目:政治理論。其中英語、教育學心理學綜合實行全國聯考,專業(yè)基礎課由舉辦院校自行組織命題;政治理論課在進入復試后另行組織。錄取:舉辦院校將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自主劃定錄取分數線、確定錄取名單,上報國務院學位辦審核。若無法達到報考的主辦院校錄取線時,可考慮調劑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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