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緊缺問題,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21名工作人員。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調職位及人數
1.納雍縣扶貧開發(fā)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5名;
2.納雍縣公安局下屬事業(yè)單位信息中心16名訓犬員。
二、考調對象及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
2.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熱愛公安工作,服從安排;
4.扶貧開發(fā)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職位招本縣在職在編一年以上正式工齡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勤除外);
5.公安局信息中心職位招本縣退伍安置的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
6.年齡4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員。
7.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鄉(xiāng)鎮(zhèn)“計生特崗工作員”和“基層選調生”不得報考。
三、考調原則和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編制考調計劃、發(fā)布考調通知、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擇優(yōu)調用的程序進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6日;
2.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聯系電話:0857-3531064;
3.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③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④報名費150元。
4.報名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fā)給準考證。其中報考縣扶貧開發(fā)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考生準考證發(fā)證時間:2014年1月8日,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收據領取準考證,發(fā)證地點為報名地點,如報名人數與考調職位達不到2:1比例,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計劃。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報考者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2014年1月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報考縣扶貧開發(fā)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職位的考生考公共基礎知識及相應職位的業(yè)務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業(yè)務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報考公安信息中心職位考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報考縣扶貧開發(fā)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按報考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報考縣公安局信息中心職位考生不設比例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報名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報考公安信息中心職位考生如在16名以下,其面試成績達60分以上者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體檢、考察、調用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末位并列的,重新進行面試,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按照擬考調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計劃生育等方面??疾熘腥舭l(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調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違反社會公德且造成嚴重影響的;
3.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的,正在接受紀檢機關或其他部門調查;
5.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紀律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調用或經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調用的;
7.不宜從事公安工作的。
根據考試、考察結果,確定擬調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調用手續(xù)。
七、紀律監(jiān)督
此次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考調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是報考人員的取消其調用資格,是參與組織考調工作人員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整個考調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監(jiān)督。
八、考調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本次考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調工作具體事宜。
九、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本方案由納雍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站上發(fā)布??忌鷳屑氶喿x招聘方案,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納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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