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寧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對公安崗位遞補合格人員進行政審,通知如下:
遞補合格人員須于2014年1月6日前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報到證等原件到縣人才交流服務(wù)中心進行資格復核,同時提交本人檔案并進行政審。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遞補合格人員名單詳情請參照:http://njrsrc.gov.cn/wz_show.asp?NewsId=4780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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