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3]40號)及《關于2013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3]20號)等文件的要求,經(jīng)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了我校招收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見附件1)。為做好本次復試及錄取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時間及地點
2014年2月20日-2月25日,地點全部安排在海甸校區(qū)。復試(筆試)2月22日進行(見附件2),復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學院在此時間內(nèi)自行安排。
二、復試條件
參加復試考生除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復試分數(shù)線外,還須符合以下報考條件:
1、法律碩士報考條件:2010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jīng)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法系統(tǒng)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人數(shù)的20%。
2、工商管理碩士報考條件:2010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管理人員。
3、公共管理碩士報考條件:2010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要求,經(jīng)省級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shù)的20%。
4、工程碩士報考條件:2010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學士學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按規(guī)定,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shù),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總人數(shù)的10%。
5、農(nóng)業(yè)推廣碩士專業(yè)學位報考條件: 2013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且具有農(nóng)業(yè)推廣與農(nóng)村發(fā)展相關實踐經(jīng)驗的在職人員。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學院負責,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2、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供學院審核: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
(3)《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原件(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學院收取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四、復試內(nèi)容:
1、筆試(100分):
(1)政治理論(開卷,考生只準許攜帶紙質(zhì)資料進入考場)適用專業(yè):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
(2)專業(yè)筆試(閉卷)適用專業(yè):工程碩士、農(nóng)業(yè)推廣碩士。
2、面試(100分):主要包括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zhì)、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確定擬錄取名單
1、各學院根據(jù)考生綜合總成績進行排名,并按照綜合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人選。綜合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總成績=(聯(lián)考成績(換算成百分制))×5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1)法律碩士、農(nóng)業(yè)推廣碩士、工程碩士初試總分為400分: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4)×5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初試總分為300分: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六、工作要求
1、各學院認真組織復試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完成。請于2月18日前將本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和復試工作安排(含資格審查和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安排)紙質(zhì)版(加蓋公章)報研招辦備案,電子版發(fā)送到:yjs66251735@163.com。并按要求及時通知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
2、請各學院于2月27日前將蓋公章的擬錄取名單報到研招辦(格式見附件3)(同時把電子版發(fā)到:yjs66251735@163.com)。研招辦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對于資格審查不嚴,有弄虛作假的學院,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3、各專業(yè)學位須于3月15日前,將本單位的錄取總結(包括組織措施、錄取情況、存在問題、政策建議)報到研招辦。
4、以下材料由各學院保存(3年)備查:
(1)《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2)資格審查表原件;
(3)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含相關證件復印件);
(4)復試筆試試卷。
研究生處
2014年1月13日
海南大學招收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
海南大學招收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表
海南大學招收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海南大學招收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doc》來源于海南大學研究生處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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