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法律監(jiān)督職能,更好地服務全縣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縣編委意見,經縣政府同意,光山縣人民檢察院后勤服務中心將在全縣全供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公開擇優(yōu)選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選聘計劃及崗位
計劃選聘6名。選聘崗位為文秘、財會、計算機、法律。
二、報名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縣全供事業(yè)單位中經人社部門辦理了正式招聘或安置手續(xù)的工作人員;
4、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院校畢業(yè)。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限專業(y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guī)定要求的;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法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17日至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檢察院信訪接待大廳(一樓)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畢業(yè)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意見,到報名點報名。
報名時填寫《光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接受資格審查。
2、報名人員按照選聘簡章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擬選聘崗位專業(yè)要求將參照教高[2012]9號、教學廳函[2011]15號、教高[2004]3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次選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合以及在選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應聘程序的資格。
4、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4年1月22日下午5:30前持本人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選聘辦法
公開選聘按筆試、面試、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14年1月25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寫作、時事政治、事業(yè)單位相關知識等內容。各科滿分為50分。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將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在考核中,若有不合格人員,按考試成績和程序依次遞補。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遇有因成績并列,超出選聘計劃時,聘用單位有空編且同意增加選聘名額的,同時聘用;不能增加名額時,按先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相同,按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再年齡大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務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八、紀律與回避
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原則,規(guī)范程序,做好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聘用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要堅持公示制,實行陽光操作。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回避制度。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選聘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光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gshan.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選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設立咨詢電話:0376—8871881
0376—8568918
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光山縣人民檢察院
2014年1月13日
光山縣人民檢察院后勤服務中心公開擇優(yōu)選聘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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