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光山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光山縣人民政府網 閱讀:978 次 日期:2014-01-27 1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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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我縣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依據《光山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15名。其中凈居寺文物旅游服務中心招聘13人,廣播電視傳媒中心招聘2人。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崗位年齡條件的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本方案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級,下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其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guī)定要求的;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法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4年2月10日至2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畢業(yè)證、報考崗位有要求的其他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以及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報考證明,到報名點報名。

報名時填寫《光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現(xiàn)場填表,進行信息采集,并繳納考務費30元,信息采集費12元。

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簡章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崗位不再招聘,退還所交費用。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應聘程序的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到現(xiàn)場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招聘辦法

公開招聘按面試、筆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五、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

(一)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辦法

(1)凈居寺文物旅游服務中心的面試采取才藝展示的方式進行。

(2)廣播電視傳媒中心的面試采取上鏡測試的方式進行。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如參加面試人數較多需在不同的面試組參加面試,為避免因這些應試者的面試成績出現(xiàn)不平衡而影響面試的公平、公正,將采用“二次平均法”對有關應試者的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P>

4、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人選的確定。根據面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如出現(xiàn)小數,將逢5進1。遇有比例內面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筆試。進入筆試的人員將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申論》一科。滿分為100分。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人員。在體檢和考核中,若有不合格人員,按考試成績和程序依次遞補。體檢及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體檢的內容和辦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

七、公示和招聘

在體檢、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遇有因考試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時,聘用單位有空編且同意增加招聘名額的,同時聘用;不能增加名額時,按先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相同,再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再年齡大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務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審核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紀律與回避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原則,規(guī)范程序,做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要堅持公示制,實行陽光操作。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回避制度。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行為,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光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gshan.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設立咨詢電話:0376—8871881

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4日

光山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計劃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河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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