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關于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經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黨組研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到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崗位人數
選調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工作人員1名;
二、公開選調的選調范圍
西雙版納州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要求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鄉(xiāng)科級以下干部,在國家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基層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截止2014年2月);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男性公務員(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學歷要求在本科及以上,安全技術管理、安全工程管理等其它公共安全管理類的專業(yè),熟悉應急救援知識優(yōu)先。由于此崗位人員要經常深入礦山一線,工作條件艱苦,因此報考該崗位人員必須為男性。
(四)具有一定的電腦專業(yè)知識和操作技能,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寫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組織工作;
(六)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他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四、公開選調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公布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與體檢、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公布職位
根據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研究通過的工作方案,由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在州西雙版納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和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發(fā)布公告,公布選調職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在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報名。報名者如實填寫《西雙版納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201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表可從西雙版納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上下載,網址http://www.xsbnrc.cn)。報名時間定于2014年2月17日至2月28日。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證明(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證明參加工作年限等內容)及能證明本人公務員身份的有效證件資料, 經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請報名人員到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景洪市宣慰大道69號)報名,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資格初審基礎上,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復審后,如選調職位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低于1:3(即符合條件報名人數低于3人),取消選調工作。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筆試內容結合選調職位的工作性質與特點,進行閉卷考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
筆試和面試分別采取百分制計分。應試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加權計算。
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四)考察與體檢
考察人選按選調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五)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州西雙版納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和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弄虛作假,欺瞞組織。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二)從事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反選調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邀請州第二紀工委全程跟蹤監(jiān)督選調工作。對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組織(人事)部門及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檢舉、申訴。受理機關和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核實處理。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咨詢電話:0691—2132933
監(jiān)督電話:0691—2146673(第二紀工委)
附件:西雙版納州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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