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你,我是07年7月的畢業(yè)生,08年2月至09年2月在律師事務(wù)所工作一年,09年3之后至今在基層檢察院做文員,但是我的檔案還托管在云南省人事廳,這算不算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驗?如果算的話我所出具的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驗證明要在哪個單位出具呢?怎樣出具證明才有效?
回復(fù):截止2010年3月,工作時間累計起來有24個月就可以,證明分別由兩個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的人事機構(gòu)出具,證明主要是要寫清楚工作起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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